
提案回顾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蒋新录提交《关于提高中医药医保报销范围和标准的提案》,从扩大中医药报销人群、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比例、拓宽中医药报销范围等方面积极建言。
提案答复
完善医保报销政策 促进中医药发展
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近年来,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我区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签约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已由之前的330元提高到目前的380元。为了进一步解决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效能,我区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扩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为不断增加中医类医保报销药品种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共收载中成药1394种,肿瘤用药、罕见病、糖尿病、慢病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我区不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在各级医院门诊治疗时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目前,我区已将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等共计163个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近几年,自治区医保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医疗机构申报、医保部门初筛、专家论证遴选、医保基金测算、会议审核确定,共印发动态调整的政策文件14个,先后将321个诊疗项目、99类医用耗材、21个医院制剂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中医类纳入医保报销20项,其中督灸、中药塌渍治疗、中药涂擦治疗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安全、疗效评价方法和标准,支持以临床为导向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目前7家有注册制剂批准文号28个,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品种75个。按照“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原则,在设备选型、配制工艺优化等方面支持自治区中医研究院、银川市中医医院、张氏正骨医院等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设备更新和工艺优化,目前3家医疗机构均已完成配制地址变更和相关设备确认和工艺验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不断优化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程序,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制剂转化新药研究。将临床治疗必需、患者需求迫切、诊疗效果显著、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医院制剂、中药饮片、中医类诊疗项目按程序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的长足发展。(记者 邓 蕾 整理)